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
146.我们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说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便是主;还说明,祂里面的神性三位一体被称为“父”、“子”和“圣灵”;作为其它一切存在之源头的神性被称为“父”,神性人身被称为“子”,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灵”。人们虽称圣灵为发出的神性,却不知它为何被称为“发出”。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只要这些事不为人知,就不可能知道发出的神性本身并非一个神性;所以《亚他尼修信经》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义声称: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当知道主显为一轮太阳时,就能对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获得一个正确观念,即:它与主是一体,但从祂发出,就像热与光从太阳发出。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拥有的爱与智慧越多,拥有的神性之热与神性之光就越多。如果不知道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祂的神性以上面所描述的方式从它发出,没有人能知道“发出”是什么意思;例如,它是否意味着只是与那些属圣父和圣子的事物交流,或只是启示和教导。但一直以来人们都知道神为一,是全在的,故将发出的神性视为一个神性位格,并称其为神,从而分裂神,这与被启示的理性并不一致。
870.“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表本身已沦为魔鬼和撒但、内心邪恶的教会之人被召集起来受审判。“死亡和阴间”无非表示那些本身内在已沦为魔鬼和撒但的人;“死亡”表示那些本身内在已沦为魔鬼的人,“阴间”表示那些本身内在已沦为撒但的人,因而表示所有内心邪恶的人,尽管他们外在看似教会之人;因为被召集起来接受普遍审判的,并非其他人;事实上,那些外在像教会之人,无论是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内在却沦为魔鬼和撒但的人会受审判,因为在他们里面,外在要与内在分离,这种人同样能受审判,因为他们已经知道并信奉属教会的事。“死亡”表示本身已沦为魔鬼的内心邪恶之人,“阴间”(即地狱)表示那些本身已沦为撒但的人,这一点从经上说“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20:14)明显可知;因为能被扔进地狱的,不是“死亡”和“阴间”,而是那些其内在是死亡和阴间或地狱的人,也就是那些本身已沦为魔鬼和撒但的人。至于魔鬼和撒但表示谁,可参看前文(97, 841, 857节);那些本身沦为魔鬼的人就是死亡,如前所述(866节)。其它地方也提到“死亡和阴间”,如以下经文:
人子说,我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示录1:18)
骑在灰色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启示录6:8)
其它经文中也有提及(何西阿书13:14;诗篇18:4, 5; 49:14, 15; 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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