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
146.我们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说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便是主;还说明,祂里面的神性三位一体被称为“父”、“子”和“圣灵”;作为其它一切存在之源头的神性被称为“父”,神性人身被称为“子”,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灵”。人们虽称圣灵为发出的神性,却不知它为何被称为“发出”。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只要这些事不为人知,就不可能知道发出的神性本身并非一个神性;所以《亚他尼修信经》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义声称: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当知道主显为一轮太阳时,就能对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获得一个正确观念,即:它与主是一体,但从祂发出,就像热与光从太阳发出。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拥有的爱与智慧越多,拥有的神性之热与神性之光就越多。如果不知道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祂的神性以上面所描述的方式从它发出,没有人能知道“发出”是什么意思;例如,它是否意味着只是与那些属圣父和圣子的事物交流,或只是启示和教导。但一直以来人们都知道神为一,是全在的,故将发出的神性视为一个神性位格,并称其为神,从而分裂神,这与被启示的理性并不一致。
457.“仍旧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表他们也不避开自己的事物,也就是各种如罪的邪恶。“人手所做的”表示人自己的事物,也就是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为“手”表示从人所发出的作为总体的这些事物;事实上,心智、因而其身体的能力都指向手,并终止于手;因此,在圣言中,“手”表示能力;所以,“人手所做的”表示人自己的事物,就是各种邪恶与虚假;在其意愿中的自己的事物就是邪恶,在其认知或理解力中的自己的事物则由此而来的虚假。论到此处所论述的这些人,可以说他们不悔改;原因在于,凡使唯信成为宗教信仰的全部之人都会在心里说:“既然凭唯信罪就得赦免,我们也能得救,那么还有悔改的必要吗?在这种事上,我们自己的行为又有什么用呢?我知道自己生在罪中,是个罪人;只要我承认这一点,祈求我的过错不要归给我,悔改的行为不就算完成了吗?还有必要再做什么吗?”于是,他根本不思想关于罪的事,最终不知道还有罪这回事;因此,他不断因罪所流出的快乐和愉悦而在罪里面悠哉悠哉,沉溺于其中,就像船只被风和潮水推向礁石,而船长和船员却都睡着了。
就圣言的属世之义而言,“人手所做的”是指雕像、铸像和偶像;但就属灵之义而言,则表示各种邪恶与虚假,也就是人自己的事物;如以下经文:
不可以你们手所做的惹我发怒;你们竟以手所做的惹我发怒,自招祸患。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做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 25:6-7, 14)
以色列人尽以手所做的惹我发怒。(耶利米书32:30; 44:8)
至于他们的一切恶,就是跪拜自己手所造的,我要向他们宣读判决。(耶利米书1:16)
当那日,眼目重看以色列的圣者,必不仰望祭坛,就是他们手所筑的,也不重看他们指头所造的。(以赛亚书17:7-8; 31:7; 37:19;耶利米书10:9)。
“人手所做的”是指他的统我,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由于这个原因,以色列人被禁止用凿过的石头建祭坛和圣殿,不可在这些石头上使用铁器;因为这表示“人手所做的”。
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过的来建筑;因你在上头一动刀凿,就把坛污秽了。(出埃及记20:25)
约书亚筑一座石坛,是用没有动过铁器的石头筑的。(约书亚记8:30,31)
耶路撒冷的圣殿是用整块石头建的,建殿的时候,锤子、斧子和任何铁器的响声都没有听见。(列王纪上6:7)
主所做的一切事物也被称为“祂手所做的”(或“祂手所行的”,“祂手的工作”),这些事物都是祂自己的,本身是良善与真理;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手所行的是诚实公平。(诗篇111:7)
耶和华啊,你的慈爱永远长存;求你不要离弃你手所作的。(诗篇138:8)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说,关于我的众子,你们可以来问我将来的事,关于我手所作的,你们可以吩咐我。(以赛亚书45:11)
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是我种的栽子、我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0:21)
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我们的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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