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
146.我们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说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便是主;还说明,祂里面的神性三位一体被称为“父”、“子”和“圣灵”;作为其它一切存在之源头的神性被称为“父”,神性人身被称为“子”,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灵”。人们虽称圣灵为发出的神性,却不知它为何被称为“发出”。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只要这些事不为人知,就不可能知道发出的神性本身并非一个神性;所以《亚他尼修信经》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义声称: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当知道主显为一轮太阳时,就能对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获得一个正确观念,即:它与主是一体,但从祂发出,就像热与光从太阳发出。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拥有的爱与智慧越多,拥有的神性之热与神性之光就越多。如果不知道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祂的神性以上面所描述的方式从它发出,没有人能知道“发出”是什么意思;例如,它是否意味着只是与那些属圣父和圣子的事物交流,或只是启示和教导。但一直以来人们都知道神为一,是全在的,故将发出的神性视为一个神性位格,并称其为神,从而分裂神,这与被启示的理性并不一致。
352.“迦得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属于源自这爱之智慧的生活的功用,也是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在至高意义上,“迦得”表示全能;在属灵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功用;在属世意义上,表示作为;在此表示生活的功用,因为他随流便和犹大之后而来,属天之爱通过智慧产生功用。有三样事物紧密相连,不可分离:爱、智慧和生活的功用;若取走一样,另两样必然崩溃,对此,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41,297,316节)。“迦得”表示生活的功用,也就是所谓的“果实”。这一点可从他因“万幸”或一堆而得名(创世记30:10,11);他父亲以色列的祝福(创世记49:19),以及摩西对他的祝福(申命33:20,21),他所承受的产业(民数记32:1-42,34:14;申命记3:16,17;约书亚13:24-28)明显看出来。这一点还可从反面意义上“迦得”的含义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65:11;耶利米书49:1-3)。必须知道的是,以色列的众支派在此被分成四支,正如在乌陵和土明,以及安营时那样,并且每一支都包含三个支派,这是因为三可合而为一,如爱、智慧和功用,又如仁、信和作为。如前所述,倘若有一个缺失,另外两个就什么也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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