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46

2.13从显为太阳的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

146.我们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说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便是主;还说明,祂里面的神性三位一体被称为“父”、“子”和“圣灵”;作为其它一切存在之源头的神性被称为“父”,神性人身被称为“子”,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灵”。人们虽称圣灵为发出的神性,却不知它为何被称为“发出”。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只要这些事不为人知,就不可能知道发出的神性本身并非一个神性;所以《亚他尼修信经》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义声称: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当知道主显为一轮太阳时,就能对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获得一个正确观念,即:它与主是一体,但从祂发出,就像热与光从太阳发出。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拥有的爱与智慧越多,拥有的神性之热与神性之光就越多。如果不知道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祂的神性以上面所描述的方式从它发出,没有人能知道“发出”是什么意思;例如,它是否意味着只是与那些属圣父和圣子的事物交流,或只是启示和教导。但一直以来人们都知道神为一,是全在的,故将发出的神性视为一个神性位格,并称其为神,从而分裂神,这与被启示的理性并不一致。

揭秘启示录 #229

229.“见有一个宝

229.“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表代表形式的审判。“宝座”表天堂(参看14节);宝座也表审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所有圣天使来临的时候,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等)
以下论述的是最后的审判:
耶和华啊,你已经为我伸冤,你坐在宝座上,按公义审判。耶和华要为审判预备宝座。(诗篇 9:4-5, 7)
我见亘古常在者坐着;祂的宝座乃火焰;事奉他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但以理书7:9-10)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所罗门建造的“宝座”(列王纪上10:18-20)既表王国,也表审判。因为王在执行审判时,便坐在宝座上。前面之所以说“宝座”表代表形式的审判,是因为约翰所看到的事物都是能代表的异象。它们看上去和他所描述的一样;但它们都是未来事物的代表形式;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如他所看见的活物、龙、兽、圣殿、会幕、约柜,以及许多其它事物。先知所看到的事物也一样,如前所述(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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