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
146.我们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说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便是主;还说明,祂里面的神性三位一体被称为“父”、“子”和“圣灵”;作为其它一切存在之源头的神性被称为“父”,神性人身被称为“子”,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灵”。人们虽称圣灵为发出的神性,却不知它为何被称为“发出”。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只要这些事不为人知,就不可能知道发出的神性本身并非一个神性;所以《亚他尼修信经》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义声称: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当知道主显为一轮太阳时,就能对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获得一个正确观念,即:它与主是一体,但从祂发出,就像热与光从太阳发出。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拥有的爱与智慧越多,拥有的神性之热与神性之光就越多。如果不知道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祂的神性以上面所描述的方式从它发出,没有人能知道“发出”是什么意思;例如,它是否意味着只是与那些属圣父和圣子的事物交流,或只是启示和教导。但一直以来人们都知道神为一,是全在的,故将发出的神性视为一个神性位格,并称其为神,从而分裂神,这与被启示的理性并不一致。
L50.⑷凡“灵”论及主的地方,它都表示祂的神性生命,因而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父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茎必发出一根枝条来,耶和华的灵必住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以赛亚书11:1, 2)
又:
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将公理传给列族。(以赛亚书42:1)
又:
仇敌好像急流的河水冲来,耶和华的灵必向他竖立标杆;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马可福音2:8)
路加福音:
耶稣在灵里欢乐地说。(路加福音10:21)
约翰福音:
耶稣灵里忧愁。(约翰福音13:21)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深深地叹息。(马可福音8:12)
“灵”表示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约翰福音:
神是一个灵。(约翰福音4:24)
以赛亚书:
谁曾指挥耶和华的灵,或作祂的谋士呢?(以赛亚书40:13)
又:
耶和华的灵藉摩西的手引导他们。(以赛亚书63:12, 14)
诗篇:
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逃往哪里去呢?(诗篇139:7)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不是倚靠能力,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撒迦利亚书4:6)
以赛亚书:
他们惹怒祂的圣灵,祂就转作他们的仇敌。(以赛亚书63:10; 诗篇106:33, 40)
创世记:
我的灵就不永远责备人,因他也是属肉体的。(创世记6:3)
以赛亚书:
我必不永远相争,因为灵在我面前就要发昏。(以赛亚书57:16)
马太福音:
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3:28-30; 路加福音12:10)
亵渎圣灵是指亵渎主的神性;干犯人子的话是指通过错误解释圣言的意思而反对圣言的话;因为“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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