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46

2.13从显为太阳的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

146.我们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说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便是主;还说明,祂里面的神性三位一体被称为“父”、“子”和“圣灵”;作为其它一切存在之源头的神性被称为“父”,神性人身被称为“子”,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灵”。人们虽称圣灵为发出的神性,却不知它为何被称为“发出”。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只要这些事不为人知,就不可能知道发出的神性本身并非一个神性;所以《亚他尼修信经》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义声称: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当知道主显为一轮太阳时,就能对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获得一个正确观念,即:它与主是一体,但从祂发出,就像热与光从太阳发出。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拥有的爱与智慧越多,拥有的神性之热与神性之光就越多。如果不知道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祂的神性以上面所描述的方式从它发出,没有人能知道“发出”是什么意思;例如,它是否意味着只是与那些属圣父和圣子的事物交流,或只是启示和教导。但一直以来人们都知道神为一,是全在的,故将发出的神性视为一个神性位格,并称其为神,从而分裂神,这与被启示的理性并不一致。

真实的基督教 #440

440.但是,想进入

440.但是,想进入天堂,并为此而行善,不是视回报为目的,也不是将功德归于作为或行为,因为那些爱邻如己、爱神胜过一切的人也是这样想的。他们因相信主的话而如此思想,即:他们在天上的赏赐必是大的(马太福音5:11, 12; 6:1; 10:41, 42; 路加福音6:23, 35; 14:12-14; 约翰福音4:36);那些行善的人可承受那创世以来所预备的国为业(马太福音25:34);各人要照各人的作为得赏赐(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14:13; 20:12, 13; 耶利米书25:14; 32:19; 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1:6; 以及别处)。这些人没有基于自己的功德而信靠回报或赏赐,而是相信来自恩典的应许。对他们来说,向邻舍行善的快乐就是他们的回报或赏赐。这是天上的天使的快乐,这是一种永恒的属灵快乐,无限超越一切属世快乐。那些享受这种快乐的人不想听功德,因为他们喜欢这样做,并在其中感知到祝福,或说在其中找到真正的幸福。当人们以为他们是为了回报或赏赐而行事时,他们会感到难过。他们就像那些为了友谊而善待朋友,为了兄弟情谊而善待兄弟,为了配偶和孩子而善待配偶和孩子,为了国家而善待国家,因而出于友谊和爱如此行的人。那些做出这种善举的人也说,并给予证据证明,他们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人而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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