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46

2.13从显为太阳的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

146.我们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说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便是主;还说明,祂里面的神性三位一体被称为“父”、“子”和“圣灵”;作为其它一切存在之源头的神性被称为“父”,神性人身被称为“子”,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灵”。人们虽称圣灵为发出的神性,却不知它为何被称为“发出”。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只要这些事不为人知,就不可能知道发出的神性本身并非一个神性;所以《亚他尼修信经》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义声称: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当知道主显为一轮太阳时,就能对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获得一个正确观念,即:它与主是一体,但从祂发出,就像热与光从太阳发出。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拥有的爱与智慧越多,拥有的神性之热与神性之光就越多。如果不知道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祂的神性以上面所描述的方式从它发出,没有人能知道“发出”是什么意思;例如,它是否意味着只是与那些属圣父和圣子的事物交流,或只是启示和教导。但一直以来人们都知道神为一,是全在的,故将发出的神性视为一个神性位格,并称其为神,从而分裂神,这与被启示的理性并不一致。

真实的基督教 #440

440.然而,人若想

440.然而,人若想着去天堂,并认为应为此行善,就不是以回报为目的,也并非将功劳归于行为,因为那些爱邻如己且爱神胜过一切的人也是这样想的。他们的这种想法来自他们对主所说的话的信心:他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马太福音5:11,12;6:1;10:41,42;路加福音6:23,35;14:12,13,14;约翰福音4:36);如此行善之人,将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他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25:34);并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约翰福音5:29;启示录14:13;20:12,13;耶利米书25:14;32:19;何西阿书4:9;撒迦利亚书1:6等等)。这些人并不认为赏赐是基于自己的功劳,而是相信恩典的承诺。他们的赏赐就是对邻行善的快乐。这就是天堂中的天使所感受的快乐,这快乐是永恒的属灵快乐,它无限超越一切属世的快乐。享有这种快乐的人不愿听到谈论什么功劳,因为他们喜欢这样做,并且在做的过程中感到十分开心。为了回报而这样行的想法会使他们感到沮丧。他们就像那些为友谊而善待朋友、为兄弟情谊而善待兄弟、为妻儿而善待妻儿、为国家而善待国家之人,所以他们出于友谊和爱行事。他们若行了善事,也会说并使别人相信,他们不是为了自己这样做,而是为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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