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46

2.13从显为太阳的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

146.我们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说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便是主;还说明,祂里面的神性三位一体被称为“父”、“子”和“圣灵”;作为其它一切存在之源头的神性被称为“父”,神性人身被称为“子”,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灵”。人们虽称圣灵为发出的神性,却不知它为何被称为“发出”。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只要这些事不为人知,就不可能知道发出的神性本身并非一个神性;所以《亚他尼修信经》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义声称: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当知道主显为一轮太阳时,就能对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获得一个正确观念,即:它与主是一体,但从祂发出,就像热与光从太阳发出。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拥有的爱与智慧越多,拥有的神性之热与神性之光就越多。如果不知道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祂的神性以上面所描述的方式从它发出,没有人能知道“发出”是什么意思;例如,它是否意味着只是与那些属圣父和圣子的事物交流,或只是启示和教导。但一直以来人们都知道神为一,是全在的,故将发出的神性视为一个神性位格,并称其为神,从而分裂神,这与被启示的理性并不一致。

真实的基督教 #357

357.(2)人能为

357.(2)人能为自己获得仁爱。这适用于仁爱,就像适用于信仰一样。因为既然仁爱和信仰是救赎的两个要素,那么圣言除了教导它们外,还教导什么呢?我们读到:

你要用你的全心和全灵魂爱主,又要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39)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就是你们彼此相爱。你们若彼此相爱,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4, 35; 15:9; 16:27)

经上还教导说,人应当像一棵好树一样结出果子来;行善的,到复活的时候,要得着报答(路加福音14:14);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经文。如果人不能凭自己实践仁爱,或以某种方式为自己获得它,那么这个教导有什么用呢?难道人不能施舍、救济穷人吗?难道他不能在自己家里或工作中行善吗?难道他不能照十诫生活吗?难道他没有一个灵魂使他能做这些事,没有一个理性心智使他能为某些目的而指导自己做这些事,或说引导自己为某个目的而行动吗?难道他不能思想他应当做这些事,因为它们是在圣言中被吩咐的,因而是神所吩咐的吗?没有人缺乏这种能力,因为主将它赐予了每个人;主把它当作人自己的东西来赐予;因为当实践仁爱时,谁不觉得他是出于自己或凭自己如此行?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