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44

144.由于源于自我

144.由于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与对主之爱完全对立,所以凡陷入这种统治之爱的灵人都将脸转离主,因而眼望灵界的西方;他们在身体上处于反方向,所以其背后是东方,右边是北方,左边是南方。他们之所以背对东方,是因为他们憎恨主;北方在右,是因为他们喜欢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南方在左,是因为他们鄙视智慧之光。他们也能自由转动,然而周围所看到的一切都与他们的爱相似。这类灵人都是感官-属世的;有的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以为唯独自己活着,把其他人看作幽灵。他们觉得自己比谁都有智慧,尽管事实上他们都是疯子。

真实的基督教 #497

IX.人的意愿和理解

IX.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处于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然而,在这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中,作恶都受到法律约束,

因为否则,两个世界的社会都会灭亡

497.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每个人都可以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任何人都能在自由中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仰及其运作,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并且当他研究神学时,还能思想这些主题的细节。此外,谁不能思考,甚至得出结论,教导和写作,要么支持它们,要么反对它们?哪怕人只是在一瞬间被剥夺了这自由,他的思维也会停止,他的舌头会变得哑巴,他的手则变得无力。因此,我的朋友,你若愿意,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就可以弃绝和厌恶这种荒谬而有害的异端;如今在基督教界,这种异端已经使关于仁爱和信仰,以及由此的救赎和永生的天堂教义陷入昏迷。

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住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中的原因如下:

(1)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两种官能才能通过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2)由于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灵只服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主要原则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实践和服从律法,然而却是从主那里如此行。

(3)由于就其灵而言,人在天堂和地狱中间,因而在良善和邪恶中间,因而处于平衡,所以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关于这种平衡,可参看TCR 475等节)。然而,只要人活在世上,就其灵而言,他就处于天堂和世界之间的平衡中,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接近世界,就越接近地狱。他意识到了这一点,然而又没有意识到,或说他对此的认识是不确定的,以便他甚至在这方面也可以处于自由,可以被改造。

(4)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和仁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和信仰的容器;当人处于完全的自由时,主使这些品质中的每一种都活跃起来,以便他们之间(即主与人)可以有一种相互和互动的结合,由此实现救赎,因为救赎取决于这种结合。

(5)人死后所受的一切审判都是按着他对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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