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37

137.既然心智的内

137.既然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构成一体,那么可知,当心智的内层转向显为太阳的主时,身体的内层同样转向主。心智与身体这两者的外层皆取决于它们的内层,故也转向主。因为外在所行的,都是出于内在而行的,总体从构成它的细节获得它的一切。由此明显可知,由于天使将脸和身体转向显为太阳的主,所以其心智和身体的一切内层也转向主。世人若始终有主在眼前,也就是处于爱和智慧,也是一样。这时,不仅他的眼和脸仰望主,而且整个心智和整个内心也仰望主,也就是说,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连同身体的一切都转向主。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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