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众所周知,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为凡理解力所思考的,嘴里就说出来;凡意愿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一种形式。由于形式也论及理解力和意愿,故显而易见,身体的形式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形式。不过,此处不是描述各自形式的性质的地方;只能说,每种形式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两边的无数元素都行如一体,因为它们相互对应。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而完全就像自己支配自己。由此可知,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行如一体,心智的外层与身体的外层行如一体。等到论述生命层级时,我们会进一步详述心智的内层和身体的内层。
86.“但你还有一件可取的事,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行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表他们通过自己的真理知道这一点,因而不希望以行为邀功,因为这有违主的功与义。“尼哥拉派的行为”是邀功的行为,我因启示而得知这一点。正因教会通过其教义的真理知道这一点,所以它不想要这类行为,以致经上说他们恨恶这些行为,主也因此说“你还有一件可取的事”。
然而,凡将教义真理置于首位,将仁之良善置于其次的人,其行为都是为了邀功;而那些将仁之良善置于首位的人则不然。这是因为真正的仁爱不想邀功或得回报,它喜欢行善,因为它就在善中,出于善行事。它通过良善仰望主,通过真理知道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所以它厌恶邀功或回报。由于凡将信之真理置于首位的人只能作出诸如邀功之类的行为,然而又通过其真理知道这类行为是可憎恶的,所以我们说过,若他们不将仁置于首位,那么可知其行为是可憎恶的。刚才说了,这有违主的功与义;因为凡将功置于行为的人无不将义归于自己,事实上,他们声称义在他们那一方,因为他们有功。然而,这才是最大的不义,因为唯独主才有功德,唯独主在他们里面行善。唯独主是公义,耶利米书教导了这一点: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这是他们呼求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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