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众所周知,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为凡理解力所思考的,嘴里就说出来;凡意愿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一种形式。由于形式也论及理解力和意愿,故显而易见,身体的形式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形式。不过,此处不是描述各自形式的性质的地方;只能说,每种形式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两边的无数元素都行如一体,因为它们相互对应。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而完全就像自己支配自己。由此可知,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行如一体,心智的外层与身体的外层行如一体。等到论述生命层级时,我们会进一步详述心智的内层和身体的内层。
465.启10:1.“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大有神性威荣和能力的主。这位“天使”就是主,这一点从对他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如“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以及“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说话像打雷”。祂之所以看似一位天使,是因为当祂显明自己时,便在众天堂之中和之下显为一位天使;因为祂以其神性充满某位天使,以适应那些蒙祂恩准得以看见祂之人的接受程度。没有哪位天使,更不用说世人,能承受诸如主在自己或在自己本质里面那样的显现;所以祂在众天堂之上显为一轮太阳,与天使相距甚远,犹如世间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在那里,祂自永恒就居于祂的神性中,同时居于祂的神性人身中,它们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为一体。祂在此因其神性大能而被称为“大力的天使”;经上之所以说“另一位天使”,是因为此处描述的是祂不同于前者的另一个神性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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