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众所周知,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为凡理解力所思考的,嘴里就说出来;凡意愿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一种形式。由于形式也论及理解力和意愿,故显而易见,身体的形式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形式。不过,此处不是描述各自形式的性质的地方;只能说,每种形式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两边的无数元素都行如一体,因为它们相互对应。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而完全就像自己支配自己。由此可知,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行如一体,心智的外层与身体的外层行如一体。等到论述生命层级时,我们会进一步详述心智的内层和身体的内层。
38.“说,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表那自有并且自初至终独一者,万物皆来自祂,因而表那为爱本身和独一的爱,智慧本身和独一智慧,生命本身和祂自己里面的独一生命,因而为创造者本身和独一创造者,救主和来自祂自己的启示者,因此为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者。唯独祂是无限和永恒,是耶和华;祂就是主。所有这些事物,以及更多无限事物都包含在这些话里(参看13, 29节)。前面说过,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所有音节或字母都表示事物;他们的言语和写作由此存在,因此主以“阿拉法和俄梅戛”来描述祂的神性和无限,以此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由于在灵界、因而天使的语言中,每一个字母都表示一个事物,故大卫根据字母表上的字母,按照从希伯来文第一个字母(Aleph)到最后一个字母(Thau)的次序写了诗篇第119篇,这从那里的几节经文的起始字母明显看出来;诗篇第111篇也一样,只是不那么明显。因同样的缘故,亚伯兰被赐名亚伯拉罕,撒莱被赐名撒拉;这样做是为了在天堂,亚伯拉罕和撒拉不要被理解为人物,而被理解为神性。因为字母“H”只是一个送气音,含有无限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文(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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