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众所周知,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为凡理解力所思考的,嘴里就说出来;凡意愿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一种形式。由于形式也论及理解力和意愿,故显而易见,身体的形式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形式。不过,此处不是描述各自形式的性质的地方;只能说,每种形式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两边的无数元素都行如一体,因为它们相互对应。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而完全就像自己支配自己。由此可知,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行如一体,心智的外层与身体的外层行如一体。等到论述生命层级时,我们会进一步详述心智的内层和身体的内层。
473.但人凭理性之光不会明白这一切,因为这光被谬误遮蔽,这些谬误是由于人相信身体的外在感官所感知到的表象而产生的。人只会感觉他凭自己的生命存活,这是因为工具觉得原理是它自己的,以至于无法区分原理和工具。根据学术界众所周知的理论,主因(principal cause)和工具因(instrumental cause)作为一个因素起作用。主因是生命,工具因是人的心智。表面上看,动物似乎也拥有被造的生命在里面,但这同样是一个谬论;因为动物只是接受光和热的被造器官,这光和热既有尘世的,同时也有灵界的。每个物种都是某种属世之爱所取的形式,间接接受从灵界经由天堂和地狱而来的光和热;驯良的动物经由天堂接受,凶猛的动物经由地狱接受。唯独人直接从主接受光和热,也就是智慧和爱。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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