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众所周知,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为凡理解力所思考的,嘴里就说出来;凡意愿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一种形式。由于形式也论及理解力和意愿,故显而易见,身体的形式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形式。不过,此处不是描述各自形式的性质的地方;只能说,每种形式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两边的无数元素都行如一体,因为它们相互对应。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而完全就像自己支配自己。由此可知,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行如一体,心智的外层与身体的外层行如一体。等到论述生命层级时,我们会进一步详述心智的内层和身体的内层。
227.通过教义,圣言不仅被理解,还赋予理解力光照,或说在理解力中发光,因为这时,它就像灯被点亮的灯台。因此,人在它里面看到的东西比以前看到的多,他也理解了以前不理解的东西。他要么忽略不看那些模糊和不一致的东西,要么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并解释它们,它们与教义和谐一致。基督教界的经验证明,人们根据教义来看待和解释圣言。所有新教徒都根据他们自己的教义来看待圣言,并相应地解释它;罗马天主教徒,甚至犹太人也都根据他们的教义来看待并解释圣言;因此,他们根据虚假的教义来看虚假,根据真实的教义来看真理。这一切清楚表明,真实的教义就像黑暗里的一盏灯,或路旁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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