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众所周知,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为凡理解力所思考的,嘴里就说出来;凡意愿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一种形式。由于形式也论及理解力和意愿,故显而易见,身体的形式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形式。不过,此处不是描述各自形式的性质的地方;只能说,每种形式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两边的无数元素都行如一体,因为它们相互对应。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而完全就像自己支配自己。由此可知,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行如一体,心智的外层与身体的外层行如一体。等到论述生命层级时,我们会进一步详述心智的内层和身体的内层。
SS107.这是整个天堂的基本特征,这一点可从每个天堂社群中的类似现象推断出来。因为每个天堂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也像一个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1—87节)。同样,在天堂的每个社群中,在中心的人对应于心肺,他们拥有最大的光。这光和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感知从这个中心朝各个方向扩散到边界,因而扩散到该社群中的所有人那里,并且它构成他们的属灵生命。我已说明,当在中心的人,就是那些构成心脏区域,拥有最大光明的人离去时,他们周围的人就会陷入黑暗,并且对真理的感知变得如此微弱,以至于几乎不存在。不过,一旦其他人回来了,这光就会重新出现,他们对真理的感知便和以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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