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现在必须说一说灵界的方位。和自然界一样,灵界也有方位;只是灵界的方位和灵界本身一样,是属灵的;自然界的方位和自然界一样,是属世的。因此,它们之间的区别如此之大,以至于毫无共同之处。这两个世界都各有四个方位,被称为东、西、南、北。在自然界,这四个方位是恒定不变的,由子午线上的太阳来确定;它所处的位置确定为南方,与此相对的是北方,一边是东方,另一边是西方。四个方位处处由子午线来确定;因为太阳在子午线上的位置处处都是一样的,因而提供了一个固定的参照点。灵界则不然。那里的方位由灵界太阳来确定,这太阳始终出现在自己的地方,它出现的地方就是东方。因此,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那样由南方来确定,而是由东方来确定;与此相对的是西方,一边是南方,另一边是北方。然而,这些方位不是由灵界太阳创造的,而是由灵界居民,也就是天使和灵人创造的;我们会在下文看到这一点。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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