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2

12.普通的基督徒持

12.普通的基督徒持有“神是一位人”的观念,因为在《亚他那修信经》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中,神被称为一个“人”。但那些比普通人有学问的人却声称神是不可见的;这是因为他们无法理解神作为一位人如何创造天与地,又如何以其同在充满整个宇宙等等;只要依旧不知道“神不在空间中”,这些问题就无法进入理解力。然而,那些唯独靠近主的人却思想一个神性人身,因而思想神是一位人。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