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6.现在必须解释一下,天使如何能将不是自己的东西感知并觉察为自己的,进而接受并保留下来。因为如前所述,天使之为天使不是由于他自己的任何东西,而是由于他里面来自主的那些品质。这个问题的本质是这样:每位天使都有自由和理性;他拥有这两者是为了他能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然而,自由和理性都不是他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但由于这两种官能与他的生命紧密相联,并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可以说它们是他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它们看上去就像属于他的能力。正是由于它们,他才能思考和意愿,还能说话和行动;他凭它们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看似出于他自己。这使得结合所必需的相互性成为可能。
然而,天使在何等程度上相信爱与智慧是他里面所固有的,因而声称拥有它们,就好像它们是他自己的,他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具备天使的品质,因而没有与主的结合;因为他不在真理中;由于真理与天堂之光构成一体,不可分离,所以他无法在天堂;因为他会由此否认他的生命来自主,反以为他凭自己活着,并由此拥有神性本质。被称为天使和世人的生命就在于自由和理性这两者。
由此可见,为了与主结合,天使拥有相互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就本身而言,并不是他的,而是主的。正因如此,这种相互能力使天使将主的东西感知并觉察为自己的,但天使若将这种能力归于自己,从而滥用它,就会从天使的状态堕落。结合是相互的,主亲自教导了这一点(约翰福音14:20-24,15:4-6);还教导,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在主的事物里面实现,这些事物被称为祂的话(约翰福音15:7)。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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