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至于主如何在天使里面,天使又如何在主里面,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他们结合的性质。它是主与天使,并天使与主的结合,因而是相互的。就天使而言,该结合如下:和世人一样,天使没有其它感知,只觉得他凭自己拥有爱与智慧,因而爱与智慧可以说是他的,或他自己的。除非他有这样的感知,否则不会有结合;因而主就不会在他里面,他也不会在主里面。主不可能在任何天使或世人里面,除非有主及其爱与智慧在里面的那个人感知并觉察它们似乎是他的。通过这种方式,主不仅被接受,当被接受时还被保留,同样反过来被爱。天使也通过这种方式变得智慧并保留智慧。如果没有觉察并感知所热爱、学习并吸收的东西好似自己的,谁愿意爱主爱邻,谁又愿意变得智慧呢?不然,谁又能将其留在自己里面呢?若非如此,所流入的爱与智慧不会有居所,因为它会流过去,不会产生影响。因此,天使不会是天使,人也不会是人;他们实际上是没有生命的。由此可见,若要有结合,必须有一种相互性。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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