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1

1.4神正是一位人

1.4神正是一位人

11.除了神是一位人外,所有天堂对于神没有其它观念。原因在于,天堂无论整体还是部分,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而构成天堂的,正是天使里面的神性。此外,由于思维照天堂的形式发出,所以天使不可能以任何其它方式思想神。同样的原因,凡与天堂联结的世人,当从内在思考,也就是在灵里思考时,也以同样的方式思想神。正因神是一位人,故所有天使和灵人都是完整形式的人。这是源于天堂的形式,天堂的形式在其最大和最小部分上都像它自身。

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可以看出:天堂无论整体还是部分,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59-87节);思维照天堂的形式发出(203—204节)。从创世记(1:26-27)可知,人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神还向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显为一位人。古人,从智慧人甚至到简单人,都想到神是一位人;即便最后开始敬拜多神,如在雅典和罗马,他们仍将这些神作为人来敬拜。

下面我引用之前出版的一部小作,来对此进行说明:(外邦人,尤其非洲人)只承认和敬拜作为宇宙创造者的一位神,承认并敬拜一位神,宇宙创造者的非洲人,对于神都持祂是一位人的观念,声称人对神不可能有其它任何观念。当听说有许多人认为神是宇宙中心的某种云状物时,他们就问这种人在哪里;当有人说他们就在基督徒当中时,他们说这不可能。不过,他们被告知,这种观念起因于以下事实:在圣言中,神被称为“一个灵”;对于灵,他们没有其它概念,只会想到一点云雾;不知道每个灵人和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不过,这些基督徒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的属灵观念是否就像他们的属世观念,结果发现它在那些从心里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里面不是这样的。我在基督徒当中听一位教会长老说,没有人能持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于是我见他被逐步带到越来越内在的各外邦民族那里,从他们那里又被带到他们的天堂,最后被带到基督天堂;所到之处,他们对于神的内在感知都传给他;他发现,除了神是一位人,也就是神性人身的观念外,他们对神并没有其它观念。

注:所引用的内容出自1763年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74节)。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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