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08

2.6在灵界,太阳和

2.6在灵界,太阳和天使之间的距离只是一种表象,它取决于天使对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接受

108.在恶人和简单人当中盛行的一切谬论都源于被确认的表象。只要表象依旧是表象,它们就是表面真理,人人都可照着表面真理思考和谈论。但是,当它们被当作实际真理接受时,如人们确认它们时的情形,表面真理就会变成虚假和谬误。例如:太阳每天围绕地球转动,并且年复一年的沿黄道行进,这就是一个表象。只要该表象不被确认,它就是一个表面真理,谁都可以据此思考和谈论;事实上,他可以说太阳升起、落下,由此产生早、午、晚、夜;也可以说太阳当前在黄道或其高度的某个点或角度上,由此产生春、夏、秋、冬。但是,当这表象被确认为实际真理时,确认者就会出于谬误思考并谈论虚假。其它无数表象也一样,无论是属世、社会和道德事务方面的,还是属灵事务方面的。

真实的基督教 #521

521.但是,我的朋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