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在灵界,太阳和天使之间的距离只是一种表象,它取决于天使对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接受
108.在恶人和简单人当中盛行的一切谬论都源于被确认的表象。只要表象依旧是表象,它们就是表面真理,人人都可照着表面真理思考和谈论。但是,当它们被当作实际真理接受时,如人们确认它们时的情形,表面真理就会变成虚假和谬误。例如:太阳每天围绕地球转动,并且年复一年的沿黄道行进,这就是一个表象。只要该表象不被确认,它就是一个表面真理,谁都可以据此思考和谈论;事实上,他可以说太阳升起、落下,由此产生早、午、晚、夜;也可以说太阳当前在黄道或其高度的某个点或角度上,由此产生春、夏、秋、冬。但是,当这表象被确认为实际真理时,确认者就会出于谬误思考并谈论虚假。其它无数表象也一样,无论是属世、社会和道德事务方面的,还是属灵事务方面的。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 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 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