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05

105.灵界太阳处在

105.灵界太阳处在中间高度,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从这太阳发出的热与光可因此保持适中的强度,从而保持均等比例,由此被适当调和。因为如果这太阳高于中间高度,居民就会感觉热多于光;如果低于中间高度,居民就会感觉光多于热;正如地上当太阳高于或低于中空处时的情形;当过高时,热的增长超过光;当过低时,光的增长超过热。事实上,光在夏天和在冬天是一样的,但热却根据太阳的高度而增强或减弱。灵界太阳出现在天使天堂之上中间高度的第二个原因是:它使所有天使天堂都处于恒春气候,使天使处于平安的状态,因为这种状态对应于地上的春天。第三,它能让天使将脸始终转向主,举目仰望祂。因为天使无论身体转向何方,脸总是朝向东方,因而总是朝向主。这是灵界特有的现象。如果灵界太阳高于或低于中间高度,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出现在头顶上的正上方,那就更不可能了。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 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 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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