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部分
1.1爱是人的生命
1.人们知道爱存在,却不知爱为何物。他们从习惯的说法知道爱的存在,如人们会说,他爱我,国王爱他的臣民,臣民也爱他们的国王;丈夫爱他的妻子,母亲爱她的孩子,反之亦然;这人或那人爱他的祖国、同胞、邻舍;同样也这样说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如人们会说,某人爱此物,爱彼物。尽管爱这个词常挂在嘴上,但鲜有人懂得爱是什么。因为当有人反思爱时,却无法对它形成任何思想观念。因此,他要么说爱并非某种东西,要么说它纯粹是从视觉、听觉、触觉,或与他人互动而流入,因而影响他的某种事物。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爱其实就是他的生命,不仅是他整个身体和一切思维的总体生命,还是它们一切细节的生命。如果有人说,若拿走爱的情感,人还能有所思,有所为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冷淡时,思维、言语和行为不也随之冷淡吗?当这情感逐渐升温时,它们不也逐渐强烈吗?聪明人能够明白这些话,但不是因为他们对爱是一个人的生命有任何概念,而是因为从经验观察到事实的确如此。
1199.启19:2.“因祂的审判真实公义”表示圣治的律法和主的一切作为都属于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这从“真实公义”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真实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的事物,以及属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审判”当论及主时,是指祂的圣治律法(对此,参看AE 946节);因此,“审判”也表示作为,因为主的一切作为都来自祂的圣治,并依照圣治的律法;原因在于,主在祂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永恒,那些关注永恒的事物属于祂的圣治。“真实”表示属于祂的神性智慧之物,“公义”表示属于祂的神性之爱之物,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热和光,光是祂的神性智慧,热是祂的神性之爱;因此,“光”表示神性真理,天使和世人从神性真理中拥有其一切聪明和智慧,“热”表示神性良善,天使和世人从神性良善中拥有其一切爱和仁;这光和热本质上也是这样。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没有人知道地上的走兽,天上的飞鸟和海中的鱼,其生命是何性质或品质,除非他知道它们的灵魂是何性质和品质。众所周知,每个动物都有灵魂,因为动物是活的,生命就是灵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它们被称为“活的灵魂”(或活物)。动物是这种终端形式上的灵魂,就是诸如出现在眼前的那种,这种灵魂是有形的,这一点最好从灵界得知。因为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可以看到各种走兽、鸟类和鱼类,它们在形式上如此相似,以至于无法与我们世界上的走兽、鸟类和鱼类区分开来。但不同之处在于,在灵界,它们表面上源于天使和灵人的情感,或说从他们的情感中拥有表面的存在,以至于它们是情感的表象;因此,一旦天使或灵人离开,或其情感停止,它们就会消失。由此清楚可知,它们的灵魂不是别的;因此,动物的属和种与情感的属和种一样多。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看到,由灵界的动物来代表的情感不是内在的属灵情感,而是外在的属灵情感,外在的属灵情感被称为属世的;还知道,任何走兽身上没有一根毛,或一根羊毛,任何鸟身上没有一根羽管或羽毛的一根细丝,或任何鱼身上没有一个鳍或鳞片的一点,不是由它们灵魂的生命形成的,因而不是由披上属世之物外衣的属灵之物形成的。但首先要说一说出现在天堂,地狱,以及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中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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