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部分
1.1爱是人的生命
1.人们知道爱存在,却不知爱为何物。他们从习惯的说法知道爱的存在,如人们会说,他爱我,国王爱他的臣民,臣民也爱他们的国王;丈夫爱他的妻子,母亲爱她的孩子,反之亦然;这人或那人爱他的祖国、同胞、邻舍;同样也这样说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如人们会说,某人爱此物,爱彼物。尽管爱这个词常挂在嘴上,但鲜有人懂得爱是什么。因为当有人反思爱时,却无法对它形成任何思想观念。因此,他要么说爱并非某种东西,要么说它纯粹是从视觉、听觉、触觉,或与他人互动而流入,因而影响他的某种事物。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爱其实就是他的生命,不仅是他整个身体和一切思维的总体生命,还是它们一切细节的生命。如果有人说,若拿走爱的情感,人还能有所思,有所为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冷淡时,思维、言语和行为不也随之冷淡吗?当这情感逐渐升温时,它们不也逐渐强烈吗?聪明人能够明白这些话,但不是因为他们对爱是一个人的生命有任何概念,而是因为从经验观察到事实的确如此。
Life7.我曾被允许问一些信奉并传讲唯信(这事发生在灵界)的英国神职人员,当他们在教会念这段劝诫词(其中甚至没有提到信)时,是否相信它是真的;如果人们作恶又不悔改,魔鬼就会进入他们,就像进入犹大一样,摧毁他们的身体和灵魂。他们说,在他们念劝诫词时所处的状态下,他们只知道并认为这些事就是宗教本身;但当撰写并打磨他们的演讲或布道时,他们对此就有了不同的想法,因为那时他们认为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而生活的良善是公共利益的道德附属物。然而,他们仍然同意,他们拥有一种普遍感知,即: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受到诅咒;当不受他们的自我支配时,他们就拥有这种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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