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91

Life91.如今,

Life91.如今,人们普遍认为得救在于相信教会这样或那样的教导,而不在于遵守十诫,就是狭义和广义上的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和不可作假见证。因为人们坚持认为,神不看行为,只看信;而事实上,任何人陷入这些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没有信(参看42—52节)。请教理性,你会清楚发现,只要陷入对这些邪恶的欲望,任何杀人者,通奸者,盗贼或作假证的人是否能拥有信。你也会清楚发现,除了不愿犯下这些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也就是说,因为它们是属地狱和魔鬼的之外,对它们的欲望能否以其它任何方式被驱散。因此,凡以为得救在于相信教会这样或那样的教导,同时仍留在自己恶欲中的人必是“愚拙的人”,正如主在马太福音(7:26)中所说的那样。当一个教会具有这种性质时,经上在耶利米书如此描述它:

你当站在耶和华家的门口,在那里宣告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正你们的所作所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且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家,又说,我们得救了,好再去行这一切可憎的事?这家岂不成了贼窝吗?看哪,我真的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揭秘启示录 #758

758.启18:3.

758.启18:3.“因为各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表他们颁布恶毒的信条,这些信条都是对圣言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凡在受他们统治之国中出生并受教育的人。这些话就表示这一切,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631,632,720,721节);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仅说明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论及巴比伦或巴别的话: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各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还有:
巴比伦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信条;至于这些信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信条:他们照其信条所做的行为通过将主的功与义转录到这些行为、从而转录到自己里面而产生功德;然而,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接受者里面仍旧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皆为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在人里面,但不在他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里面,因为人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无非是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当成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极其敏感地与人的小我或统我隔离,并被提升在它之上,绝不会浸于其中。但由于他们已将主的一切神性转到自己那里,从而据为己有,所以它在降下的时候,就像从系柏油的源泉流出的柏油水。这个信条就是如此,即:称义才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有主才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行为中的功德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50-158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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