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79

Life79.“奸淫

Life79.“通奸”在属灵意义上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的酒。(启示录14:8)

天使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神判断了那用淫行使地败坏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邪淫或淫乱”论及巴比伦,因为“巴比伦”表示那些将主的神性至高权柄硬性归于自己,通过玷污并歪曲圣言而亵渎圣言的人。这就是为何巴比伦被称为:

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启示录17:5)

先知书中的“行通奸(或译行邪淫、行淫乱、行淫)”所表相同,如耶利米书: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怕的事,他们犯通奸,行虚谎。(耶利米书23:14)

以西结书:

有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邪淫;她们在幼年时行邪淫;一个归我之后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居亚述人;她对他们施以淫乱,在埃及就没有放弃淫乱;另一个败坏她的爱,比她更甚,她的淫乱比她姐姐的淫乱更厉害。她又加增淫乱,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17)

这些话论及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在此被称为“一母的女子”;她们的“淫乱”表示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由于在圣言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亚述”表示推理,“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所以经上说他们与这些国家“行淫”。

在以西结书,同样的话论及“耶路撒冷”,以此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

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你纵情淫乱,使过路的任意而行;你和你那身体肥大的邻居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又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意。并且多行淫乱直到那贸易之地,就是迦勒底。你这行淫的妇人啊,宁肯接外人不接丈夫!都是把淫资送给妓女,惟独你却把你的淫资送给你所爱的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 26, 28–29, 32–33, 35等等)

“耶路撒冷”表示教会,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62—63节)。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23:17, 18; 57:3; 耶利米书3:2, 6, 8, 9; 5:1, 7; 13:27; 29:23; 弥迦书1:7; 那鸿书3:4; 何西阿书4:10, 11; 利未记20:5; 民数记14:33; 15:39; 以及别处)中的“行淫”所表相同。这就是为何主称犹太民族为“淫乱的一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

揭秘启示录 #832

832.启19:18

832.启19:18.“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表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刚才(831节)论述了通过圣言与主的结合;此处则论述通过圣言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吃”表示吸收(89节);他们所要吃的“肉”表示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表示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理(20,483节)。“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337节)。“壮士”表示那些因取自圣言的教义而有学问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学问(33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骑马者”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处于智慧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298, 820节)。“自主的、为奴的”表示那些凭自己知道的人和那些通过其他人知道的人(337, 604节)。“小的大的”表示那些处于大大小不同等级中的人(527, 8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可以吃这些人的肉”表示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要知道,若非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没有人能从主拥有任何属灵的良善;因为圣言的真理处于天堂之光,其良善处于这光之热,除非理解或认知通过圣言处于天堂之光,否则意愿无法进入天堂之热。爱与仁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形成;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改造。人里面的教会本身通过它们得以形成;但不只是通过那些理解或认知上的真理,还通过照之的生活得以形成;真理就这样进入意愿,变成良善。真理的外在形式也以这种方式变成良善的外在形式;因为凡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意愿或爱的也属于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吃”那些所提及之人的“肉”在此表示通过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良善。谁看不出此处“肉”不是指肉?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主呼召并召集所有人去赴大筵席,给他们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之肉?谁看不出这些话定有灵义,若无灵义,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谁会坚持否认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若照着字义,而非灵义来理解这些话,圣言岂不比物质还物质?
下列以西结书中的话与此类似: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和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在以色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肉”同样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谁看不出,血不会给人喝,甚至喝到醉,他们也不会在主耶和华的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所以,既然“肉”表示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那么显而易见,在圣餐中,主的“肉和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约翰福音(6:51-58)所提及的“饼和酒”所表相同。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肉”表示良善,如以下经文:
我要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在干旱之地,我的肉体渴想你。(诗篇63:1)
我的心肠、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诗篇16:9)
你见赤身的给他遮体,不可躲藏避开自己的骨肉。(以赛亚书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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