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79.“通奸”在属灵意义上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的酒。(启示录14:8)
天使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神判断了那用淫行使地败坏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邪淫或淫乱”论及巴比伦,因为“巴比伦”表示那些将主的神性至高权柄硬性归于自己,通过玷污并歪曲圣言而亵渎圣言的人。这就是为何巴比伦被称为:
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启示录17:5)
先知书中的“行通奸(或译行邪淫、行淫乱、行淫)”所表相同,如耶利米书: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怕的事,他们犯通奸,行虚谎。(耶利米书23:14)
以西结书:
有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邪淫;她们在幼年时行邪淫;一个归我之后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居亚述人;她对他们施以淫乱,在埃及就没有放弃淫乱;另一个败坏她的爱,比她更甚,她的淫乱比她姐姐的淫乱更厉害。她又加增淫乱,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17)
这些话论及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在此被称为“一母的女子”;她们的“淫乱”表示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由于在圣言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亚述”表示推理,“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所以经上说他们与这些国家“行淫”。
在以西结书,同样的话论及“耶路撒冷”,以此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
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你纵情淫乱,使过路的任意而行;你和你那身体肥大的邻居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又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意。并且多行淫乱直到那贸易之地,就是迦勒底。你这行淫的妇人啊,宁肯接外人不接丈夫!都是把淫资送给妓女,惟独你却把你的淫资送给你所爱的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 26, 28–29, 32–33, 35等等)
“耶路撒冷”表示教会,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62—63节)。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23:17, 18; 57:3; 耶利米书3:2, 6, 8, 9; 5:1, 7; 13:27; 29:23; 弥迦书1:7; 那鸿书3:4; 何西阿书4:10, 11; 利未记20:5; 民数记14:33; 15:39; 以及别处)中的“行淫”所表相同。这就是为何主称犹太民族为“淫乱的一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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