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75.任何人避开通奸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婚姻;或也可说,任何人避开通奸的淫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婚姻的贞洁。这是因为通奸的淫乱和婚姻的贞洁是两种对立的事物;这意味着任何人在何等程度上不在这一个里面,就在何等程度上在另一个里面。这与前面(70节)说的一样。
Life52.从这些前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人里面的真理不会多于他里面的良善一丁点,因而他里面的信仰不会多于他里面的生命一丁点。事实上,理解力里面可能存在某事是真的这种思维,但不可能存在等同于信仰的承认,除非意愿里面有同意。因此,信仰和生活是并肩而行的。由此明显可知,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仰并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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