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73

Life73.主在圣

Life73.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了爱之良善。祂在马太福音中说到与邻舍和好时就教导了爱之良善:

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解,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最后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太福音5:23—26)

“同弟兄和好”是指避开敌意、仇恨和报复;显然,这就是避它们如罪。主在马太福音中还教导: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因此,我们不可作恶。祂在其它许多地方教导了这一点。主也教导: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视他为仇敌(马太福音5:21—22),也是杀人。

揭秘启示录 #59

59.“曾死过”表祂

59.“曾死过”表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曾得不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其神性人身曾得不到承认。如此,祂在世人当中便是“死的”。诚然,其永恒的神性被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尽管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因此是一不是二,甚至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是一位格。所以,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着“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人的人身”这个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死去的更多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两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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