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72.当一个人不再陷入杀人的邪恶,而是处于对邻之爱的良善时,凡他所行的就都是这爱的良善,因而是善行。一个处于这良善的牧师每当教导和引领人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拯救灵魂的爱行事。一个处于这良善的法官每当进行裁决,或做出判决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服务国家、社区和同胞的爱行事。商人也一样,如果他处于这良善,那么他的一切生意都是善行;他里面有对邻之爱;他的国家,社区和同胞,以及他的家庭成员,也是邻舍;他关心他们的福祉,就像关心自己的一样。一个处于这良善的工人也会出于它而忠实工作,为他人和为自己是一样的,害怕邻舍受损如同害怕自己受损。这些人所做的之所以是善行,是因为任何人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照着上述普世律法(21节)行善到何等程度;凡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主,而不是从自己行善的(18—31节)。不视各种杀人,就是敌意、仇恨、报复等等为罪的人,情况正好相反。无论他是牧师,法官,商人还是工人,凡他所做的,都不是善行,因为他的一切行为都有他里面的邪恶参与其中;事实上,产生行为的,是他的内在。外在可能是良善,但仅就他人而言,不是就他自己而言。
919.启21:23.“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表新教会之人不会处于自我之爱和自己的聪明,因而不会单单处于属世之光,还将处于唯独来自主出于神性真理的属灵之光。“日”在此表示脱离属灵之爱的属世之爱,这爱就是自我之爱;“月”表示脱离属灵的聪明和信仰的属世聪明和信仰,就是自己的聪明和出于自我的信仰。这种爱,以及这种聪明和信仰在此以“日月”来表示,那些将在主的新教会之人不会需要这样的光照。光照它的“神的荣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629节);由于光照来自主,故经上说“又有羔羊为城的灯”。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事,与此处这些事很相似:
你必称你的墙为拯救,称你的门为赞美。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也不再以光辉发光给你;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美!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以赛亚书60:18-21)
不再发光的“日头”和“月亮”表示自我之爱和自己的聪明;不再下落的“日头”和“月亮”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来自主的聪明和信仰。“耶和华要作你永远的光”与此处“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所表相同。“日”表示对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参看53, 144节);“月”表示来自主的聪明,和来自祂的信仰(332, 413, 414节)。因此,“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己的聪明和出于自我的信仰。由于“日”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己的聪明和出于自我的信仰,所以拜日月星辰是可憎的事,这从圣言明显可知(如耶利米书8:1,2;以西结书8:15,16;西番雅书1:5);这种人会用石头打死(申命记1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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