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7

Life7.我曾被允

Life7.我曾被允许问一些信奉并传讲唯信(这事发生在灵界)的英国神职人员,当他们在教会念这段劝诫词(其中甚至没有提到信)时,是否相信它是真的;如果人们作恶又不悔改,魔鬼就会进入他们,就像进入犹大一样,摧毁他们的身体和灵魂。他们说,在他们念劝诫词时所处的状态下,他们只知道并认为这些事就是宗教本身;但当撰写并打磨他们的演讲或布道时,他们对此就有了不同的想法,因为那时他们认为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而生活的良善是公共利益的道德附属物。然而,他们仍然同意,他们拥有一种普遍感知,即: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受到诅咒;当不受他们的自我支配时,他们就拥有这种感知。

揭秘启示录 #199

199.“这些事是那

199.“这些事是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说的”表主的圣言,就是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真理。“阿们”是指出于真理本身,也就是主,因而出于主的神性确认(参看23节);当论及主时,“诚信真实见证的”是指圣言中来自祂的神性真理(6, 16节)。无论你说主为自己作见证,还是说圣言为主作见证,意思都一样,因为此处向众教会说话的“人子”,是指主的圣言(44节)。这些事首先向老底嘉教会提出,是因为此处圣言论述的是教会中那些出于自己和出于圣言相信的人,并且那些出于圣言相信的人就是出于主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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