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9.由于前面提到的这几种杀人自人出生时就从内在隐藏在他里面,如前所述,同时隐藏在他里面的还有各种偷盗,各种假见证,连同对它们的贪恋(对此,我们稍后描述,80—91节),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主不提供改造的方法,人必永远灭亡。主所提供的改造方法如下:人生在完全的无知之中;刚刚出生时,他被保持在一种外在纯真的状态;不久之后被保持在一种外在仁爱的状态;后来被保持在一种外在友谊的状态;但随着他能用自己的理解力来进行思考,他被保持在某种照理性行动的自由中。这就是前面(19节)所描述的状态,为了接下来的内容,在此回顾一下那段描述: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在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地狱在他之下,天堂在他之上;他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个,或转向那一个的自由中。他若转向地狱,就会转离天堂;若转向天堂,就转离地狱。或也可说,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站在主与魔鬼的中间,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个,或转向那一个的自由中。他若转向魔鬼,就转离主;若转向主,就转离魔鬼。又或可说,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在邪恶和良善的中间: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个,或转向那一个的自由中。他若转向邪恶,就会转离良善;若转向良善,就转离邪恶(也可参看20—22节)。
766.“她又要被火烧尽了。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他们会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那要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主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将自己判入地狱;因为他们一感觉到天使气场由主那里从天流下,就逃之夭夭,将自己投入地狱,这一点从前面所说明的事可以得到证实(233,325,339,340,387,502节)。
“火”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参看468,494节)。地狱之爱就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因为凡陷入此爱的人皆照其程度而爆发忿怒,对那些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而属巴比伦的人则仇恨和报复那些否认他们当被敬拜和尊崇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唯独主在天上被敬拜和尊崇,无论敬拜任何人而不敬拜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变成对祂的仇恨,旨在让他们可以被敬拜的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要被火烧尽了”所表示的。“被火烧尽了”是指对亵渎神圣事物的惩罚(参看748节)。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巴比伦,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与你反对;我必使你从山岩滚下去,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比伦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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