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9.由于前面提到的这几种杀人自人出生时就从内在隐藏在他里面,如前所述,同时隐藏在他里面的还有各种偷盗,各种假见证,连同对它们的贪恋(对此,我们稍后描述,80—91节),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主不提供改造的方法,人必永远灭亡。主所提供的改造方法如下:人生在完全的无知之中;刚刚出生时,他被保持在一种外在纯真的状态;不久之后被保持在一种外在仁爱的状态;后来被保持在一种外在友谊的状态;但随着他能用自己的理解力来进行思考,他被保持在某种照理性行动的自由中。这就是前面(19节)所描述的状态,为了接下来的内容,在此回顾一下那段描述: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在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地狱在他之下,天堂在他之上;他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个,或转向那一个的自由中。他若转向地狱,就会转离天堂;若转向天堂,就转离地狱。或也可说,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站在主与魔鬼的中间,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个,或转向那一个的自由中。他若转向魔鬼,就转离主;若转向主,就转离魔鬼。又或可说,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在邪恶和良善的中间: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个,或转向那一个的自由中。他若转向邪恶,就会转离良善;若转向良善,就转离邪恶(也可参看20—22节)。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表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为天地之神,以及十诫是人必须照之生活的生活戒律的承认而得胜。“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参看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6,16节),特别在于这二者: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490,506节);由于这个原因,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利未记16:13;那鸿书17:4;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使主的十架受难成为他们的首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谴罚转到自己身上,令父满意,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凭此战完全征服地狱,并完全荣耀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现代教条所说的十字架受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就是圣言;并且由于祂就是圣言,故其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其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肉或身体。以下教导会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每个人不就是他自己的良善和他自己的真理吗?并且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故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意愿和他自己的认知或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二者吗?不过,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二者也就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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