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任何人避各种杀人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对邻之爱
Life67.“各种杀人”表示各种敌意,仇恨和报复,这些东西都渴望杀人,因为杀人就隐藏在它们里面,就像灰烬之下木头里的火。地狱之火不是别的,这就是“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说法的起源。这些是属世意义上的“杀人”;但就属灵意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并摧毁人们灵魂的一切方法,这些方法有很多,并且各种各样。就至高意义而言,“杀人”表示仇恨主。这三种杀人形成一体,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凡在世上意愿杀人肉体的,死后就会意愿杀其灵魂,并意愿杀主,因为他对主怒火中烧,渴望涂抹主的名。
781.“马,车,并人的身体和灵魂”表所有这些事物都取决于他们所没有的对圣言的理解,由此而来的教义,以及圣言字义的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利用圣言中的事物来统治天堂和世界,违背圣言的真正意义,因而歪曲并玷污了圣言。提及这些事物时用的是所有格,因为它们用来修饰之前的事物。“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参看298节)。“车”表示出于圣言的教义(437节);因此,“马车”所表相同。“人的身体和灵魂”表示圣言字义的良善与真理,这是因为它们与圣餐中的“身体和血”表示相同事物。圣餐中的“身体”表示主的神性良善,圣餐中的“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它们因表示这些,故也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主就是圣言。不过,此处经上说的是“灵魂”,以取代“血”。原因在于,灵魂同样表示真理(参看681节);还因为在圣言中,“血”被称为“灵魂”(soul,经上常译为性命)(创世记9:4, 5;利未记17:12-14;申命记12:23-25)。“人的灵魂”(经上或译人的性命,或人口)(以西结书27:13),以及“人的种”(但以理书2:43)所表相同。
在以赛亚书,“马”和“车”表示相同事物:
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或骑马,或坐车,坐马车,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这论及主的新教会,也就是耶路撒冷,涉及其中那些处于“马”、“车”和“马车”所表示的对圣言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人。由于那些属天主教的人歪曲并玷污圣言,用来统治天堂和世界,故所表示的是他们没有出于圣言的良善与真理,因而他们的教义中也没有良善与真理。对此,耶利米书上说:
巴比伦王吞灭我,压碎我,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鲸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物充满他的肚腹。(耶利米书51:34,35)
有剑临到巴比伦的马匹,她的车辆,临到她的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必干涸;因为这是有雕刻偶像之地,他们夸耀可怕之物。(耶利米书 50: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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