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6.我们在马可福音中读到:有一个富人来到耶稣这里,问祂,他当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欺诈,当尊敬你的父母。他回答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然而却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背起十字架跟从我。(马可福音10:17–22)
经上说耶稣就“爱他”。这是因为这个人说他从小就遵守这些诫命。但因他还缺少三件事,就是他还没有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没有与欲望争战,尚未承认主为神,所以主叫他“去变卖他所有的”,以此表示他要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还叫他“背起十字架”,以此表示他要与欲望争战;又叫他“跟从祂”,以此表示他要承认主为神。主以对应来说这些话,和说其它话一样(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7节)。事实上,没有人能避恶如罪,除非他承认主并转向祂,与邪恶争战,从而除去欲望。关于这些事的详情可参看关于与邪恶争战那一章(92-100节)。
877.“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表不是由主,而是由那些从基督教界进入灵界的人所形成的天堂,这些天堂在最后审判之日都被驱散了。“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表示这些天堂,而非其它;对此,可参看前文(865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话: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启示录20:11)
那里已经说明,这些话表示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都被完全驱散了。所揭示关于这些天堂的其余的事可见于1758年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以及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这两本书。故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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