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6.我们在马可福音中读到:有一个富人来到耶稣这里,问祂,他当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欺诈,当尊敬你的父母。他回答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然而却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背起十字架跟从我。(马可福音10:17–22)
经上说耶稣就“爱他”。这是因为这个人说他从小就遵守这些诫命。但因他还缺少三件事,就是他还没有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没有与欲望争战,尚未承认主为神,所以主叫他“去变卖他所有的”,以此表示他要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还叫他“背起十字架”,以此表示他要与欲望争战;又叫他“跟从祂”,以此表示他要承认主为神。主以对应来说这些话,和说其它话一样(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7节)。事实上,没有人能避恶如罪,除非他承认主并转向祂,与邪恶争战,从而除去欲望。关于这些事的详情可参看关于与邪恶争战那一章(92-100节)。
489.“他们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表它要驱散圣言的一切真理,直至荡然无存。“圣城”表示圣耶路撒冷,“圣耶路撒冷”表示处于教义真理的新教会,因为“圣”(holy)论及神性真理(173节);“城”表示教义(194节);因此,“践踏”这城或城市表示驱散其教义的真理;“四十二个月”表示直到结束,就是荡然无存之时;教义的真理是指出于圣言的真理,因为教会的教义,以及与教会相关的一切皆源于此。如今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就是如此驱散圣言的真理,因而驱散教会的教义,以及教会的一切事物;这一点在本章以“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来描述,因为他“杀了两个见证人”(7节),也可从附于每一章末尾的灵界记事看出来。
“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到结束,并且直到教会的真理与良善荡然无存,因为“四十二”与“六周”表示同样的事物,六乘以七就是四十二,而“六周”表示完整到结束之物;因为“六”就具有这种含义,“一周”表示状态,“第七周”表示一个神圣状态,也就是当主开始掌权时,教会的一个新状态。在以下经文中,“四十二”具有同样的含义:
又赐给从海里上来的兽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继续四十二个月。(启示录13:5,参看583节)
“六”之所以表示完整到结束之物,是因为“三”就具有这种含义(n. 505),“六”是“三”的两倍;一个数字翻倍后仍具有和原数一样的含义;此外,“四十二”这个数字和“三个半”所表相同,因为“四十二个月”相当于三年半。经上之所以提到“月”,是因为“一个月”表示一个完全的状态(如以赛亚书66:23;启示录22:1,2;创世记29:14;民数记11:18-20;申命记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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