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6.我们在马可福音中读到:有一个富人来到耶稣这里,问祂,他当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欺诈,当尊敬你的父母。他回答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然而却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背起十字架跟从我。(马可福音10:17–22)
经上说耶稣就“爱他”。这是因为这个人说他从小就遵守这些诫命。但因他还缺少三件事,就是他还没有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没有与欲望争战,尚未承认主为神,所以主叫他“去变卖他所有的”,以此表示他要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还叫他“背起十字架”,以此表示他要与欲望争战;又叫他“跟从祂”,以此表示他要承认主为神。主以对应来说这些话,和说其它话一样(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7节)。事实上,没有人能避恶如罪,除非他承认主并转向祂,与邪恶争战,从而除去欲望。关于这些事的详情可参看关于与邪恶争战那一章(92-100节)。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处于主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因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里面的人必被接受。“认名”就是承认某人的品质,这从前面(81, 122节)所论述的“名”的含义可以证实。“父”表神性良善,“天使”表神性真理,二者皆出于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常提到“父”,无论何处,“父”均表示耶和华,主在父里面,从父而来,父在主里面,决非表示与主分离的任何神性。事实就是如此,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两本书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参看该书21, 960节)。主之所以提及“父”,是因为就属灵之义而言,“父”表良善,“父神”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有人在圣言中读到“父”时,天使从不将其理解任何其它事物,也无法理解为其它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子女和继承人;这就是主所说的那些话(即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的意思(马太福音23:9)。由此明显可知,“在父前认他的名”表他们将被接到那些处于主的神性良善之人当中。“天使”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主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而言,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就是来自主而与他们同在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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