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6

Life66.我们在

Life66.我们在马可福音中读到:有一个富人来到耶稣这里,问祂,他当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欺诈,当尊敬你的父母。他回答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然而却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背起十字架跟从我。(马可福音10:17–22)

经上说耶稣就“爱他”。这是因为这个人说他从小就遵守这些诫命。但因他还缺少三件事,就是他还没有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没有与欲望争战,尚未承认主为神,所以主叫他“去变卖他所有的”,以此表示他要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还叫他“背起十字架”,以此表示他要与欲望争战;又叫他“跟从祂”,以此表示他要承认主为神。主以对应来说这些话,和说其它话一样(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7节)。事实上,没有人能避恶如罪,除非他承认主并转向祂,与邪恶争战,从而除去欲望。关于这些事的详情可参看关于与邪恶争战那一章(92-100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57

Life57.这律法

Life57.这律法因是主与人并人与主联结或结合的方法,故被称为一个“约”和一个“见证”:被称为“约”,是因为它进行联结或结合;被称为“见证”,是因为它作见证。这就是为何石版有两块,一块给主,一块给人。联结或结合由主实现,但只有当人行出写在他石版上的事时才会实现。因为主不断同在和作工,想要进来,但人必须在主所赋予他的自由中向主打开门;因为主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声音就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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