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5.全世界凡有某种宗教的民族都拥有类似十诫这样的戒律,凡出于宗教照这些戒律生活的人都会得救,凡不出于宗教照之生活的人都会受到诅咒。当那些出于宗教照戒律生活的人死后被天使教导时,他们就会接受真理,承认主。这是因为他们避恶如罪,因而处于良善;良善热爱真理,并出于这爱的渴望而接受真理,如前所示(32—41节)。这就是主对犹太人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还有这些话的意思:
葡萄园的主人来的时候,要除灭那些恶人,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果子的节候交果子的园户。(马太福音21:40—41)
我又告诉你们:从东从西,从北从南,将有许多人来,在神国里坐席,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1—12; 路加福音13:29)
59.“曾死过”表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曾得不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其神性人身曾得不到承认。如此,祂在世人当中便是“死的”。诚然,其永恒的神性被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尽管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因此是一不是二,甚至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是一位格。所以,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着“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人的人身”这个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死去的更多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两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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