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99.“看哪,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表其生活的良善会受到来自地狱的邪恶侵扰。这就是被魔鬼“下在监里”的含义,因为“魔鬼”是指那些处于邪恶之人所在的地狱,抽象而言,是指在其中并由此而来的邪恶(97节)。“下在监里”是指受到侵扰,因为那些被出于地狱的邪恶侵扰之人犹如囚在监里,他们在意愿良善时,只能思想邪恶。冲突和内心的焦虑由此产生,使其难以自拔,如同被锁链捆绑的人。原因在于,其良善只要与虚假粘在一块,就不是良善,并且只要与虚假粘在一块,邪恶就在其中;因此这就是侵扰之物。
不过,这种侵扰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在人死后发生。我经常被恩准看到他们被侵扰的情形,听到他们哀告说,他们曾经行善,如今也愿意行善,却由于周围的邪恶而无能为力。然而,他们受侵扰的方式不尽相同,照其确认虚假的程度,有的更为严重,故经上说:“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确认虚假是有害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节)一书。
圣言中,“被囚的”和此处“下在监里”的所表相同,如以下经文:
我立你作人民的约,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7; 49:8-9)
耶和华差遣我向被囚的宣告自由,向被捆绑的宣告释放。(以赛亚书61:1)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被掳而囚的人从坑中释放出来。 (撒迦利亚书9:11)
神领被囚的出来。(诗篇68:6)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为死亡之子开门。(诗篇102:20)
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诗篇146:7)
很明显,在上述经文中,“被囚的”不是指世上被囚的人,而是指被地狱,因而邪恶与虚假所囚的人。主的这些话也是同样的含义:
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马太福音25:43)
由于主将那些尽管在教义上处于虚假,但在生活上仍处于良善的人“领出监牢”,或从侵扰中解救出来,所以祂说:“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还说:“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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