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819.“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表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同时照其诫命的生活,就是普遍意义上圣言、因而教义的全部。“为耶稣作见证”表示主在天上的证明,即:这人(就是作见证的)是祂的,因而他就是天上众天使当中的一员。由于除了那些与主结合,如祂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那样承认祂是天地之神,同时照其诫命,尤其照十诫生活的人外,这证明无法给予任何其他人,故这二都以“为耶稣作见证”来表示(参看6, 490节)。“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作见证”表示这就是圣言、因而教义的全部;因为从普遍意义上说,圣言唯独论述主,论述照其诫命的生活。正因如此,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祂,唯独论述祂,唯独教导当如何承认并敬拜祂;这些是圣言的诫命,也就是所谓的神性真理,人必须照神性真理生活,以便他能进入与主的结合。圣言唯独论述主,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7,8-11,19-28,37-44节),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 98-100节)。这也是主所说的话,即:
真理的灵,就是圣灵要为主作见证;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主的说出来。(约翰福音15:26;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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