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4

Life64.所有宗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揭秘启示录 #602

602.启13:15

602.启13:15.“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既能说话”表示他们被允许通过圣言来确认这教义,当这教义被教导时,它由此仿佛活过来。“又赐给”表示被许可。因为教义的一切虚假,以及生活的邪恶都是经许可而发生的;对此,可参看《圣治》(234-274, 275-284, 296节)。“兽像”表示这教义(AR 601节);“将气息给兽的像”表示通过圣言确认它,因为来自其它任何源头的任何教会教义都没有灵和生命。“兽像能说话”表示当这教义被教导时,它由此仿佛活过来。“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能说话”就具有这种含义,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灵和生命;事实上,圣言是主说的,因此祂自己就在圣言中,并且祂如此说圣言,以至于其中的一切都与天堂交流,并经由天堂与祂自己交流。圣言包含使这种交流成为可能的灵义,或说交流是通过圣言的灵义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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