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4

Life64.所有宗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揭秘启示录 #600

600.启13:14

600.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他们通过见证和证明把教会之人引入错误。“迷惑”表示引入错误;“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改革宗教会的人,如前所述(AR 578, 588, 597节);赐给他在那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见证和证明(AR 598, 599节);迹象行在面前的“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平信徒当中的那龙的信仰(AR 567节);行迹象、在别的地方被称为假先知的“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神职人员当中的那龙的信仰(AR 594节)。主在马太福音(24:24-26)中说了类似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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