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581.“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表该教义胜过其它所有教义的优越性,因为谁也驳斥不了它。“谁能比这兽”表以为该教会因其教义胜过其它所有教义而具有优越性;“兽”表示普通民众,因而表示教会,抽象而言,表示教会的教义。“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谁能驳斥人不能凭自己行任何属灵之善,以及其它事,如前所述(566节);由于这一点是驳斥不了的,所以“我们得救不是因着无需律法行为的信”吗?不过,这个结论是荒谬的,甚至本质上就是疯狂。对此,凡从圣言知道点什么,并变得明智之人都能看出来。“谁能与他交战呢”还表示教会的领袖和随从他们的教师们如此狡猾巧妙地确认这个教义,又如此加以强化,以致它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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