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426.启9:4.“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主的圣治,即:除了那些没有处于仁,由此没有处于信的人外,他们不能从其他任何人那里夺走任何信之真理和良善,也不能夺走对它们的任何情感和感知。“有话对它们说”表示主的圣治,因为这话是从天上说的;“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表示不能夺走任何信之真理和良善;“草”表示信之真理,信之真理是首先在人里面涌现出来的东西(AR 401节);“青物”表示信的生命原则或生命力,它源于良善(AR 401节);“不可伤害任何树木”表示不能夺走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和感知;因为“树”表示在这些方面的人(AR 400节);“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仁,因而没有处于信的人;因为“额”表示爱和仁(AR 347节);“有印记”表示知道他们,并将他们与其他人区分开来(AR 345节)。
除了那些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外,那些确认唯信,直到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真正奥秘的人之所以不能从任何人那里夺走任何信之真理和良善,也不能夺走对它们的情感和感知,是因为除了教导和传讲它们的主教外,几乎没有人理解它们。平信徒虽然听到它们,但它们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讲这些奥秘的教导奥秘的牧师本人可从以下事实确定地知道这一点,即:他自己年轻时将他的整个天赋力量都花在了获得它们的知识上,后来在接下来的岁月中,又把整个天赋力量都花在了保持它们上,并且他因它们而自视为具有非凡学问的人。那么,对简单地出于仁想到信的平信徒来说,当他听到这些奥秘时,情况必是什么样呢?由此可见,唯信称义是神职人员的信,不是平信徒的信,除了那些生活漫不经心的人外。后者从神职人员的奥秘中只获知:唯信得救;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也不能成全律法,基督为他们受难;除此之外还有其它一些具有类似性质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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