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4

Life64.所有宗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揭秘启示录 #199

199.“这些事是那

199.“这些事是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说的”表主的圣言,就是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真理。“阿们”是指出于真理本身,也就是主,因而出于主的神性确认(参看23节);当论及主时,“诚信真实见证的”是指圣言中来自祂的神性真理(6, 16节)。无论你说主为自己作见证,还是说圣言为主作见证,意思都一样,因为此处向众教会说话的“人子”,是指主的圣言(44节)。这些事首先向老底嘉教会提出,是因为此处圣言论述的是教会中那些出于自己和出于圣言相信的人,并且那些出于圣言相信的人就是出于主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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