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123.“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表它不向任何人显现,因为它被铭刻在他们的生命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不是被刻在他们的记忆中,而是被刻在他们的生命里(参看121, 122节)。凡唯独刻在生命里,而非记忆中的,不会向任何人显现,连他们自己也看不见。只是当听闻和阅读真理时,他们能发觉它是不是真的,以及什么是真的。因为其心智的内在甚至向主敞开,主就在他们里面,洞悉一切,故主也叫他们仿佛凭自己看见。不过,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知道,他们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看见真理。由此明显可知,所有这一切,即“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是什么意思,其总的含义是:他们若阅读圣言,从中吸取教义真理,并靠近主,将会成为第三层天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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