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4.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原则,即:人应当省察自己,悔改,停止罪恶;否则,他就会受到诅咒。这是所有宗教的一个共同特征(参看4—8节)。教导十诫在整个基督教界也是一个常见做法,小孩子通常通过这种教导而被引入基督教。这些诫命在每个小孩子的手里。他们的父母和教师会告诉他们,犯这些邪恶就是得罪神;事实上,当对孩子说这话时,他们不知道别的,头脑里也没有别的想法。我们可能会奇怪,同样是这些人,以及这些孩子长大成长后,却认为他们不在这律法之下,并且不能做这律法所要求的事。除了他们热爱邪恶,因而热爱支持这些邪恶的虚假观念外,他们学会以这种方式思考还能有其它任何原因吗?因此,他们就是那些不将十诫视为宗教事务的人。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我们会看到,这些人过着没有宗教信仰的生活。
534.打个比方,那些不自我反省之人就像病人,其血液由于毛细血管堵塞而败坏,导致肢体萎缩、麻木,并且由于体液和血液的增厚、粘稠、刺激、酸化引发严重慢性病。而另一方面,那些自我反省,还省察意愿意图之人,则类似这些疾病被治愈、重获年轻时的活力之人。那些正确省察自己的人,就像来自俄斐拉、满载金银财宝的船只;但在自我反省之前,则像满载垃圾,诸如用来运送街道泥巴与粪土的船只。那些从内在省察自己的人,好像矿井,其所有墙面因贵金属矿石而光辉灿烂;而在此之前,他们像臭气熏天的沼泽,里面满了各种蛇,还有鳞皮发光的毒蛇,以及带有闪光翅膀的讨厌蚊虫。那些不省察自己的人,又像谷中的枯骨;而省察自己后,同样是这些骸骨,但“主耶和华给它们加上筋,长上肉,又将皮遮蔽他们,赋予它们气息,它们便活了”(以西结书3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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